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
发布时间:2026/3/30    【返回】

各有关船舶:

中国沿海水域渔业船舶活动频繁,气象条件复杂,商渔船碰

撞事故多发,为保障航行安全,海事主管机关建议:

一、航行航法

(一)进入渔船密集区水域之前

1. 船长应严格审核计划航线,尽量使用推荐公共航路合理

制定航线,尽可能避开渔船集中作业水域,减少与渔船相遇的机

会。

2. 对雷达、电子海图、AISVDRVHF、航行灯和声号等

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,确保正常可用。

3. 合理安排驾驶台航行值班人员,任何时候驾驶台应保持

至少 2 名航行值班和瞭望人员。

4. 应在驾驶台显著位置标识渔区航行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应

行动对策。

(二)经过或邻近渔船密集区水域期间。

1. 驾驶人员谨记:安全第一、宁可绕行、不要冒险!尽可

能避免冒险进入渔船密集区域航行!

2. 合理安排值班人员,根据周围渔船密集程度和航行值班

强度增加必要的航行值班人员,必要时应毫不犹豫立即呼叫船长

— 3 —上驾驶台指挥。

3. 船长应针对夜间渔区航行的特殊戒备要求制定和发布夜

航命令。

4. 航行值班人员应加强瞭望,开启多台雷达工作,加强远

近距离配合观测。勿过度依赖单一助航设备,每一船舶均应经常

用视觉、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

规了望。

5. 使用安全航速航行。

6. 确保 AIS 信息正确且工作正常。

7. 杜绝疲劳驾驶、酒后驾驶。

(三)应特别注意的事项。

1. 每年伏季休渔结束后,是中国沿海渔船活动密度最高时

段。

2. 夜间 23 时至次日凌晨 4 时是商渔船碰撞事故高发时段,

应予以特别关注。

3. 应特别注意部分夜间锚泊渔船可能未按要求值班、显示

号灯和开启 AIS。还要特别注意大量渔网网位仪对 AIS、雷达回

波和电子海图的使用干扰。

4. 若观测到渔船船速在 3 节左右时,通常该渔船正在捕鱼

作业中,操作能力受限,需要及早协调避让,最好保持 1 海里以

上距离通过。

5. 商船与渔船即使发生轻微擦碰也可能造成渔船受损或翻

4 沉,并且商船上的人员可能不容易察觉。因此,当近距离驶过渔

船时,应仔细观察,确保未发生擦碰、浪损或船吸。

6.建议从南海南部水域前往日本或韩国港口、不停靠中国大

陆沿海港口的船舶从台湾岛东侧水域航行,并尽量远离中国大陆

沿海水域。

二、避让行动

(一)应遵守避碰规则,避让时坚持“早、大、宽、清”。

尝试提前通过 VHF16 频道呼叫渔船,协调避让行动。若数次呼

叫尝试无应答,可能意味着该渔船 VHF 未在守听状态。沟通时

要充分考虑口音、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局限,确保双方互相清楚对

方意图。

(二)警惕渔船近距离的不协调行动而发生碰撞。发现需紧

急避让的渔船,可用探照灯闪烁至少 5 次,或用连续声号引起渔

船注意。

(三)紧急避让时,除用舵避让外,应同时考虑减速停车避

让。

(四)避让行动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,以免造成与其他船舶

的紧迫局面。

三、应急救助

(一)在碰撞不可避免时,应尽可能避免本船船首与渔船正

面撞击。

(二)发生碰撞事故后应立即停船,将人命救助置于首位,

— 5 —全力实施救助。全部遇险人员脱险前,只要不严重威及自身安全,

严禁放弃搜救擅自驶离现场。在海上该行为意味着对他人生命的

放弃,将面临法律的严惩!切莫心存侥幸,借助当前的技术手段,

肇事逃逸船舶几乎都被追踪查获。

(三)立即呼叫周边船舶参与救助。

(四)通过一切有效途径,立即向就近的主管机关报告,报

告内容包含事故发生位置、遇险船舶名称、人员伤亡情况、船舶

受损情况、天气海况、救助需求等。

每位参加航行值班人员均应熟知上述内容。

转自: 通运输部海事局